销售条款

本条款适用于通过 lamercanti.cn 进行的销售。适用的版本为您下单时网站上公布的版本,我们会随订单确认邮件一并发送给您。

第一条(销售方) La Mercanti S.r.l.(意大利公司),地址:Via Pasubio 10, 63074 San Benedetto del Tronto (AP), Italy。增值税号 IT01525090443,商业登记 REA AP 152843。联系方式:info@lamercanti.com,+39 0735 753833。

第二条(客户类别) 为经营目的购买的,为企业客户;其余为消费者。第八条的退货规则与第九条的期限等条款,按类别适用。

第三条(合同成立) 合同自我们接受您的订单并发出确认邮件时成立。该邮件载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可作为您留存的凭证。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 价格以人民币标示,不含中国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与关税;上述税费在进口时产生,由您承担,预估金额在下单前的报价单中写明。送至楼下的标准配送已含在价格中。附加服务——搬入楼层、指定位置就位、开箱、组装、安装、仓储——在下单前报价并单独约定。若厂家在订单确认之后、开工之前调整价格,我们会告知新价格;涨幅超过5%的,您可以无偿解除订单。

第五条(交货期) 产品页面所示生产周期为预估值,自订单完整确认之日起算。运输时间取决于选定的运输方式,写明于报价单。确切交货日期在厂家确认订单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因不可归责于我们的事由造成延误的,交货期相应顺延,我们将及时告知。

第六条(风险转移与签收检查) 风险自货物交付时转移。请在签字前检查货物;外观有破损的,请在承运单上注明后再签收,并在7日内将照片发送至 info@lamercanti.com。其余事宜由我们处理。

第七条(订单取消) 订单确认后5日内可无偿取消。此后:尚未下达厂家的不收取费用;已下达厂家的收取订单金额的30%;已开始生产及已发货的不能取消。在扣收任何款项之前,我们会先告知订单状态。第八条的法定退货权不受本条影响。

第八条(退货)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一般享有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不适用该规则。我们经销的产品多为定作商品,我们在商品页面显著标注该情形,并在下单流程中以单独环节请您逐一确认;经该确认的订单适用上述除外情形。未作标注与确认的,法定权利照常适用。

可以退货的情形下,请将退货意向与订单号发送至 info@lamercanti.com,无需填写表格。我们在收到退回商品后按原支付方式退款。退回运费由您承担,参考金额为:小件约4 000元,办公桌、活动柜或单件家具8 000元,更大规模的订单自10 000元起;确切金额在退回前确认。已提供的附加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保修与瑕疵) 每件产品享有厂家保修,期限与条件以各产品页面所载为准,保修事宜由我们代为办理。运输破损在履行第六条手续的情况下由我们承担修理或更换费用。对企业客户,自发现之日起8日内通知瑕疵,自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主张权利。木材、皮革、面料与大理石的个体差异属材料本性,不构成瑕疵。

第十条(所有权保留) 在货款全额付清之前,货物所有权归我们所有。风险转移依第六条。

第十一条(付款与迟延) 付款条件载于报价单。企业客户之间的交易迟延付款的,按适用法律计收迟延利息。

第十二条(责任范围) 对企业客户,我们的责任以相关货物价值为限。但因我们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受此限。对消费者,法律规定不受限制地适用。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 本网站的文字、照片、图纸及其他内容受法律保护,未经我们书面同意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在适用范围内依照 (EU) 2016/679 号条例处理,详见隐私政策。

第十五条(投诉与争议) 意见与投诉请发送至 info@lamercanti.com:我们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并优先寻求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合同适用意大利法律,约定由意大利阿斯科利皮切诺法院专属管辖。但对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消费者,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有关消费者管辖的规定优先适用。